學生輔導轉介流程
一、轉介狀況:
當學生出現下列徵兆時,表示背後可能已有潛在的問題需要轉介:
(1)言談中出現自殺意念。
(2)長期情緒低落,甚至自我傷害。
(3)嚴重心理困擾,疑似心理疾病如憂鬱症、焦慮症、妄想症。
(4)近期情緒或行為有極大的轉變(反常行為)。
(5)近期遭受創傷或失落事件(如失戀、親友過世等)。
(6) 人際疏離或退縮,且造成同儕困擾。
二、轉介流程:
徵得學生同意或可自行前來諮康中心,或由導師提供個案轉介單。(值班時間8:00-17:00,皆有輔導人員值班)。本校轉介分為三種方式:包括校內轉介、校外轉銜、自行前來。
1.自行前來個案:由諮商暨健康中心值班同仁擔任個案管理員進行接案,評估個案實際需求以進行處遇計畫。
2.校內轉介個案:導師在班級發現學生有情緒困擾或行為異常,適用此項轉介方式。由轉介人(導師或校內單位)填寫「學生個案轉介單」以密件方式送諮商暨健康中心,由個案管理員聯繫轉介人(或校內單位),了解個案狀況並提供初步協助建議,並與轉介人(或校內單位)合作,邀請個案至諮商暨健康中心接受評估以安排後續適性處遇。
(1)校內轉介:與轉介人(單位)合作,邀請個案至諮商暨健康中心接受評估以安排後續諮商協助。
(2)轉介人填寫「學生個案轉介單」,由個案管理員評估受理。
(3)個案管理員填寫「學生個案轉介回覆單」給轉介人及相關單位。
3.校外轉銜個案:開學一個月內比對教育部轉銜通報系統名單,確認校外轉入本校學生已報到就讀,評估安排後續適性處遇。三、個案轉介單:
若導師或其他單位人員,與學生輔導過程發現須進一步接受心理諮商服務,本校於學務處諮商暨健康中心「表單下載區」設有「學生個案轉介單」,填寫完成轉介單後密封送至諮商暨健康中心,中心將盡速處理,並回覆說明初步處理情況。
四、校內外系統轉介:
諮康中心執行介入性輔導過程中,若評估受輔學生需要校內其他專業資源介入之轉介時,個案管理員依據學生狀況及需求,聯繫相關單位進行評估及轉介。例如:當學生可能出現緊急事件,包括詐騙、霸凌及自傷傷人時,將依照學生需求轉介至校安中心,以維護學生生命安全為目標,提供必要之協助;當學生的困境源自於住宿生活及環境時,能適時轉介至住宿服務組或生活輔導組,以提供學生必要之協助。
五、轉介後,可能遇到的狀況:
1.學生不願意進入諮商或繼續諮商:可能因學生的諮商意願、對諮商的準備狀態和其他因素的考量,使學生拒絕、中斷諮商。
2.學生問題未有立即改善:可能為學生問題複雜性高、學生配合度低、需要長時間建立關係、社會支持功能不佳(像是無人際支持、家庭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