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學生輔導資源
一、本校懷孕學生輔導資源專區已放置於生輔組網頁。
二、為因應教育部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及積極維護本校懷孕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特製作靜宜大學懷孕需求調查表/申請表,請老師如知悉學生有相關需求,敬請填寫申請表並回報聯絡窗口(生活輔導組,分機11217)。
三、教育部110.07.23來函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修正規定中第二條,適用本要點對象包括:
(一)懷孕、曾懷孕(人工流產、自然流產或出養)之學生。
(二)育有子女之學生。
(三)因配偶或伴侶懷孕、曾懷孕,而有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需求之學生。